第三十八章 金山之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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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退守金山的七日,营州军已经消耗完了所有的粮秣、箭矢,甚至连挖出来的老鼠都吃光了。全军上下士气低迷,整个营中都散发着死亡的沉寂。
连身经百战的主将-高侃,面带死灰,对当前的战事,不抱一丝希望,山下的高句丽军的数量与日俱增,傻子都看的出来,人家这次是势在必得。
可第七日的午夜,金山之下的高句丽军,被一股来路不明的唐军袭击,山下营中火光四起,乱成一团。李贤部犹如神兵天将,带着大包小裹的就上了山。
而这些包裹,正是刚才在山下,抢夺的高句丽军的,东西虽然不多,但对于饿了好几天的营州军来说,绝对可以说是救命稻草。
“雍王,是你?”
“老臣真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!”
李贤手里有多少人,高侃自然的事清楚的,原本派郝程出去,是向薛仁贵求援的,没想到这小子竟然把雍王搬过来了。
七千精兵,深入敌军腹地,虚虚实实,成功带着一部分给养,与营州军会合,这已经很不简单了。
与激动的不能自已的高侃相互行过军礼后,李贤则笑着言道:“下面的高丽棒子,眼下还惊魂未定呢!”
“趁着时候好,让火头军都做了,让兄弟们先垫垫肚皮。明日拂晓,发动反攻!”
是的,反攻,吃饱了饭,自然是反攻的!唐军从来揍别人的,什么时候被人如此揍过,要不是没体力反攻,高侃早就抡刀下去了。
不过,他们确实误会了李贤的意思,正是李贤率部凿穿敌营之际,为他们提供掩护的,正是闻讯赶上的薛仁贵部,整整五万精锐铁骑。
明日拂晓,待薛仁贵部完成部署后,以三支火矢为号,与金山的营州军,一到围歼山下的高句丽军精锐,以泄多日来被其围杀之愤。
“啥?薛将军也来了?”,营州副将-栾竹此刻的嘴乐的都合不上了。
不仅有了吃的,还有了援军,比起几个时辰前,干坐着等死,现在简直就会过年。
“栾副将,吃饱了、喝足了,你就可以带着人,杀下山去,泄泄心里的邪火了。”
话间,李贤还冲着他的大肚子,重重地捶了几下,弄得在场的诸人轰然大笑。......
拂晓的微风拂面,吹的人脸上痒痒的,李贤与高侃并排站在山顶,向下瞭望敌营,身后站着的,是求战心切的栾竹、秦晙、李敬业等大小将校、士卒。
终于,天空中升起三支火箭,黑压压的骑兵出现在高句丽军的身后,三通号角响起,骑兵们一手持刀,一手勒缰,开始加速冲营。
眼见于此,缓过精气神的高侃,撤下身上的军服,赤裸着上身,扛着陌刀,高声言道:“弟兄们,生尽忠,死尽孝,报仇雪耻的时候到了。”
“都跟在本将的后面,杀一个够本,杀两个赚了!替那些被伏击,被追死的兄弟,报仇雪恨!大唐万胜!”
没错,大唐万胜,每一次唐军吼出这句口号的时候,就表明他们已经放弃了所有,将自己的一切,全部奉献给国家,而对手将要面对的将是一支,无法撼动的钢铁洪流。
这一年多的征战中,李贤无数次的听过这样的口号,每一次都热血沸腾。刚开始的时候,他不明白,为什么知识、理念不同他,会产生这样的心灵共鸣。
时间一长,他懂了,这就是民族认同感,不管时代如何变迁,不管穿越了多少时间,他们与自己身上的民族烙印,始终相同,血脉相通,有着相同的信仰,也并不为奇。
李贤很是庆幸,他能来到这个时代,能有这么多志同道合的同袍,同生共死,生死相随。面临绝境的时候,李贤甚至想过,与这么一群好汉子,死在一起,也不是一桩憾事。
想到这里,李贤微微一笑,拔出腰间的横刀,扯掉斗篷,也跟着高呼了一句:大唐万胜。带着其麾下的精锐,冲下山去,与营州军并驾齐驱,一同作战。
“杀杀杀!全部杀光,替死去的兄弟们报仇!”
“来啊,棒子们,爷爷我又回来啦!”
“杀,杀,不要留手,砍下他们的一招致命。”
风萧萧兮易水寒,壮士一去兮不复还,营州军的将士们都是豪勇侠义的燕地好汉,被围攻的这么惨,当然有一肚子的怨愤要发。
以情义、忠义,闻名于世的他们,此刻发挥出了前所未有的勇气,个个都使出了全身的气力,挥舞长矛、横刀,与高句丽的精锐拼死一搏。
从拂晓到黄昏,光秃秃的金山,被染成了红色,积尸如山,断臂残肢随处可见。随便才上一脚,不是沾上一脚被血水染红的泥土,就是不知道踩在谁的尸体上。
令人作呕的血腥气没萦绕于上,捂着伤口的伤兵,厉声的哀嚎,听起来撕心裂肺且痛彻心扉,让人心里毛毛的,说这里是地狱一点都不为过。
金山之战已经不能同惨烈来形容了,双方十几万军队,搅合在一起,整整激战了一日,直到薛仁贵砍下最后一名高句丽将领的头颅,剩余的高句丽军抱头鼠窜,才算为这场战事,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!
啪啪啪,“本王常闻将军之勇,今日一见,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,太宗皇帝好眼光啊!”
哈哈哈,“末将也曾听闻,雍王礼贤下士,恭谨守礼,是皇子中的典范。可今日才知道,殿下在战场才是一把好手。”
武将之间往往因为战事惺惺相惜,薛仁贵与李贤,虽然没见过面,但刚才那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,却是让他们对双方,都产生一种敬意。
一个不通文墨的绝世猛将,一个投笔从戎的国家亲王,两人在阵中你来我往、纵横睥睨,且相互掩护,合作的那叫一个亲密无间。
“殿下,长史已经审问过俘虏了,他们有六万五千余人,此一战我军斩首五万余,大获全胜。下面该怎么办,请殿下训示!”
李贤当然听的出来薛仁贵有考校址意,武人,还是不会玩心眼,说话的意图,总是能第一时间被人察觉。
不过,他也没必要客气,随即痛快言道:“南苏、木底、苍岩三城,就在面前,且是高句丽军的粮秣军需屯储之地。”
“趁着敌军尚未得知金山战况,咱们三人,各自遴选五千能战之兵,换上高句丽军的军服,连夜袭取三城。”
“不知道将军是否有这个胆量?与本王比一比,谁的手脚更麻利一些!”,话毕,李贤很是友好的伸出右手。
今天是退守金山的七日,营州军已经消耗完了所有的粮秣、箭矢,甚至连挖出来的老鼠都吃光了。全军上下士气低迷,整个营中都散发着死亡的沉寂。
连身经百战的主将-高侃,面带死灰,对当前的战事,不抱一丝希望,山下的高句丽军的数量与日俱增,傻子都看的出来,人家这次是势在必得。
可第七日的午夜,金山之下的高句丽军,被一股来路不明的唐军袭击,山下营中火光四起,乱成一团。李贤部犹如神兵天将,带着大包小裹的就上了山。
而这些包裹,正是刚才在山下,抢夺的高句丽军的,东西虽然不多,但对于饿了好几天的营州军来说,绝对可以说是救命稻草。
“雍王,是你?”
“老臣真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!”
李贤手里有多少人,高侃自然的事清楚的,原本派郝程出去,是向薛仁贵求援的,没想到这小子竟然把雍王搬过来了。
七千精兵,深入敌军腹地,虚虚实实,成功带着一部分给养,与营州军会合,这已经很不简单了。
与激动的不能自已的高侃相互行过军礼后,李贤则笑着言道:“下面的高丽棒子,眼下还惊魂未定呢!”
“趁着时候好,让火头军都做了,让兄弟们先垫垫肚皮。明日拂晓,发动反攻!”
是的,反攻,吃饱了饭,自然是反攻的!唐军从来揍别人的,什么时候被人如此揍过,要不是没体力反攻,高侃早就抡刀下去了。
不过,他们确实误会了李贤的意思,正是李贤率部凿穿敌营之际,为他们提供掩护的,正是闻讯赶上的薛仁贵部,整整五万精锐铁骑。
明日拂晓,待薛仁贵部完成部署后,以三支火矢为号,与金山的营州军,一到围歼山下的高句丽军精锐,以泄多日来被其围杀之愤。
“啥?薛将军也来了?”,营州副将-栾竹此刻的嘴乐的都合不上了。
不仅有了吃的,还有了援军,比起几个时辰前,干坐着等死,现在简直就会过年。
“栾副将,吃饱了、喝足了,你就可以带着人,杀下山去,泄泄心里的邪火了。”
话间,李贤还冲着他的大肚子,重重地捶了几下,弄得在场的诸人轰然大笑。......
拂晓的微风拂面,吹的人脸上痒痒的,李贤与高侃并排站在山顶,向下瞭望敌营,身后站着的,是求战心切的栾竹、秦晙、李敬业等大小将校、士卒。
终于,天空中升起三支火箭,黑压压的骑兵出现在高句丽军的身后,三通号角响起,骑兵们一手持刀,一手勒缰,开始加速冲营。
眼见于此,缓过精气神的高侃,撤下身上的军服,赤裸着上身,扛着陌刀,高声言道:“弟兄们,生尽忠,死尽孝,报仇雪耻的时候到了。”
“都跟在本将的后面,杀一个够本,杀两个赚了!替那些被伏击,被追死的兄弟,报仇雪恨!大唐万胜!”
没错,大唐万胜,每一次唐军吼出这句口号的时候,就表明他们已经放弃了所有,将自己的一切,全部奉献给国家,而对手将要面对的将是一支,无法撼动的钢铁洪流。
这一年多的征战中,李贤无数次的听过这样的口号,每一次都热血沸腾。刚开始的时候,他不明白,为什么知识、理念不同他,会产生这样的心灵共鸣。
时间一长,他懂了,这就是民族认同感,不管时代如何变迁,不管穿越了多少时间,他们与自己身上的民族烙印,始终相同,血脉相通,有着相同的信仰,也并不为奇。
李贤很是庆幸,他能来到这个时代,能有这么多志同道合的同袍,同生共死,生死相随。面临绝境的时候,李贤甚至想过,与这么一群好汉子,死在一起,也不是一桩憾事。
想到这里,李贤微微一笑,拔出腰间的横刀,扯掉斗篷,也跟着高呼了一句:大唐万胜。带着其麾下的精锐,冲下山去,与营州军并驾齐驱,一同作战。
“杀杀杀!全部杀光,替死去的兄弟们报仇!”
“来啊,棒子们,爷爷我又回来啦!”
“杀,杀,不要留手,砍下他们的一招致命。”
风萧萧兮易水寒,壮士一去兮不复还,营州军的将士们都是豪勇侠义的燕地好汉,被围攻的这么惨,当然有一肚子的怨愤要发。
以情义、忠义,闻名于世的他们,此刻发挥出了前所未有的勇气,个个都使出了全身的气力,挥舞长矛、横刀,与高句丽的精锐拼死一搏。
从拂晓到黄昏,光秃秃的金山,被染成了红色,积尸如山,断臂残肢随处可见。随便才上一脚,不是沾上一脚被血水染红的泥土,就是不知道踩在谁的尸体上。
令人作呕的血腥气没萦绕于上,捂着伤口的伤兵,厉声的哀嚎,听起来撕心裂肺且痛彻心扉,让人心里毛毛的,说这里是地狱一点都不为过。
金山之战已经不能同惨烈来形容了,双方十几万军队,搅合在一起,整整激战了一日,直到薛仁贵砍下最后一名高句丽将领的头颅,剩余的高句丽军抱头鼠窜,才算为这场战事,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!
啪啪啪,“本王常闻将军之勇,今日一见,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,太宗皇帝好眼光啊!”
哈哈哈,“末将也曾听闻,雍王礼贤下士,恭谨守礼,是皇子中的典范。可今日才知道,殿下在战场才是一把好手。”
武将之间往往因为战事惺惺相惜,薛仁贵与李贤,虽然没见过面,但刚才那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,却是让他们对双方,都产生一种敬意。
一个不通文墨的绝世猛将,一个投笔从戎的国家亲王,两人在阵中你来我往、纵横睥睨,且相互掩护,合作的那叫一个亲密无间。
“殿下,长史已经审问过俘虏了,他们有六万五千余人,此一战我军斩首五万余,大获全胜。下面该怎么办,请殿下训示!”
李贤当然听的出来薛仁贵有考校址意,武人,还是不会玩心眼,说话的意图,总是能第一时间被人察觉。
不过,他也没必要客气,随即痛快言道:“南苏、木底、苍岩三城,就在面前,且是高句丽军的粮秣军需屯储之地。”
“趁着敌军尚未得知金山战况,咱们三人,各自遴选五千能战之兵,换上高句丽军的军服,连夜袭取三城。”
“不知道将军是否有这个胆量?与本王比一比,谁的手脚更麻利一些!”,话毕,李贤很是友好的伸出右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