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章 那一只狐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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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宫易才不管胡利晋恼不恼,回过头朝胡老板道:“我很奇怪,你一只狐妖,是怎么将妖气隐藏得这么完美的?”
“还是不够完美,否则也不会被你们轻易发现了。”胡老板苦笑,“我也知道锦城隐藏着许多非正常的人类,看来并不是我隐藏得好,而是人家根本不想理我。”
“那倒不是,其实你隐藏得非常好,就算住在锦城修为最高的那位前辈站在面前,也未必能认出你的真身来,因为,除了气息隐藏得好之外,你这么多年来一直与人类交好,‘人气’越来越足,一般人都不会将你往‘妖’一途猜测。”
“既然如此,你是怎么发现我的身份的?”南宫易的话令胡老板微微安心。
“当然是因为我很厉害啊!”南宫易很认真地说。
胡利晋翻了翻白眼,没见过这样子自夸的。
“你是挺厉害的!”胡老板点点头笑道。
花篱看胡老板完全没有责怪南宫易的意思,感觉自己这个恶人当得简直莫名其妙。
既然恶人当定了,花篱也就不怕更得罪人了,指着南宫易说:“他说你刚才准备要放我们的血,是不是真的?”
胡老板无奈地笑笑,从身前的小抽屉里取出两个采血器,“这是医院专用的一次性采血装置,抽不了多少血。”
“你们是我来锦城的五年中唯一识破我身份的人,如果不介意,可否听我讲个故事?”胡老板又恢复了一派高人的风姿,浅笑着望着花篱。
“好啊,我最喜欢听故事了。”花篱知道胡老板这是给她台阶下,免得她尴尬死,也不矫情,一屁股坐回了茶桌边。
胡老板换了一套茶具重新泡了茶,为花篱和南宫易各倒了一杯,然后在胡利晋的嚷嚷中也为他倒了一杯。
在茶香袅袅中,胡老板将故事娓娓道来……
原来在二十七年前,胡老板还是一只在天山雪域独自修炼的灵雪狐。妖族修炼到一定程度之后会选择化形为万物之灵的人类,但在化形的过程中必然会遭受到天谴,如果能扛过天谴,则化形成功,如果扛不过,则身死道消。
灵雪狐在那个盛夏的夜晚攀上了雪山之颠,引来了命中注定的天雷,拼尽全力扛过雷电之后,它已经浑身焦黑,奄奄一息。
天雷过后,盛夏的雪山之巅,奇异地下起了雪,失去了一身漂亮毛发,也暂时失去所有灵力的灵雪狐躺在雪原上,明知道不站起来就会被雪掩埋掉,但它站不起来,它甚至没办法睁开眼睛。
它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一点一点变得僵硬,心跳也变得越来越弱,意识也在慢慢飘远。它从没想过,拼尽一切扛过了天谴,却扛不过化形之前的一场小雪。
正当它觉得自己快要死了的时候,一双柔软的小手将它抱了起来,爱怜地将它抱在了怀中。
“爹,娘,快来,小狐狸快要死了——”一个脆脆嫩嫩的声音就这么传入它的耳中。
紧接着,它被一双温暖的大手接了过去,再接着,它被裹进了厚实的皮毛里。
再次醒来的时候,它还是躺地雪原上,如果不是身上还裹着厚实的羊绒披风,还有口中残留的血腥味,它一定以为自己发生了幻觉。
它依稀记得,当它快要失去意识时,一只小手伸了过来,温热的血从一只软嫩的手指流进了它的口中,那血,似乎有着神奇的力量,将它从濒死的边缘拉了回来。
在霞光万丈的雪山之巅,恢复灵力的它完美地化成了一个三岁的人类小童。
三天后,离雪山最近的一个村子外,“倒”下了一个只裹着一件披风的小男孩。纯朴的村民虽然觉得这孩子出现得有些古怪,但还是好心地将他带回了村子。
灵雪狐化成的小男孩在村子里住了半年,完全掌握了人类的语言之后便离开了。
在人类的世界里又游荡两年多后,他遇到了一个影响了他整个人生的人,那人一眼便认出了他的真身,却一点不介意,反而把他带在身边用心教导,使他完全融入了人类的世界中。
他敬他为师,尊他为父,但他却不能陪他多久,待他像普通的孩子一样长到十六岁的时候,那个慈祥的老人去世了。
老人的离去让他伤感了许久,但生活还得继续,他继续在人世游荡,凭着从老人身上学到的中草药知识,他意外地结识了一个中医大家,并且跟他学了一身好医术,然后便有了他的第一间凉茶铺子。之后的十多年,他在全国各地开了近二十家凉茶铺子,但每一家都是做了半年不到,打开了市场之后他便寻了合适的人转了出去,尽管如此,那些只有几个简单药方支撑的凉茶铺子现在都闯出了名气。而后,他来了锦城,开了现在的这家凉茶铺子。
在很早开始,他便开始寻找那救了他性命的一家三口,但一直没有消息。
来到锦城之后,不知为何,他在冥冥中感应到将会与恩人相遇此城,于是便一直住了下来,只可惜他连恩人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,唯一的印象只有那孩子脆嫩的声音以及醒来之后口中奇异的血腥味。
这么多年过去,孩子的声音肯定已经无法辨认,唯有那鲜血的味道不会变。所以这些年,他一旦遇到可能是那孩子的人,不管男女,都会想办法弄到一点血来辨认。只可惜五年过去,恩人的线索没找到,倒是成就了这间凉茶铺子。
“……这就,完了?”
胡老板讲完了故事,好一会儿花篱才愣愣地说。
“完了!”胡老板放下喝干了的茶杯,微笑着说。
“我觉得你脑子有问题!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你想凭着那个小孩的血的味道来找到人家,根本就是异想天开,全天下这么多人,你有本事每个人老抽一管血来试试。”
“并不用每个人都抽的,虽然那时候我快死了,可那孩子身上有一股很特殊的气息,这些年,我一共遇到过三十多个拥有类追诉气息的人,只可惜,他们都不是那小孩。”
“所以,你还是会继续找下去?”
“嗯,直到我再也找不动为止。”
“你是不是傻呀?人家帮你肯定也没想过要你回报,你这么为难自己图个什么劲?见着了又能怎么样?你准备做人家的跟班?”
“我也不知道自己图的是什么,只是觉得,如果不能找到他(她)说声谢谢,我的心永远不会安宁。”
“你还真是一只死心眼的妖,相比起人类一些完全不知感恩为何物的白眼狼,你真是蠢得有些可爱。”花篱扯了扯嘴角,“所以,我和南宫就是有着和你恩人类似气息的人?而你,如果不抽一点我们的血出来看看,肯定不会安心的对不对?”
“的确是这样。”
“既然这样,那我就自我牺牲一下好了。”
南宫易才不管胡利晋恼不恼,回过头朝胡老板道:“我很奇怪,你一只狐妖,是怎么将妖气隐藏得这么完美的?”
“还是不够完美,否则也不会被你们轻易发现了。”胡老板苦笑,“我也知道锦城隐藏着许多非正常的人类,看来并不是我隐藏得好,而是人家根本不想理我。”
“那倒不是,其实你隐藏得非常好,就算住在锦城修为最高的那位前辈站在面前,也未必能认出你的真身来,因为,除了气息隐藏得好之外,你这么多年来一直与人类交好,‘人气’越来越足,一般人都不会将你往‘妖’一途猜测。”
“既然如此,你是怎么发现我的身份的?”南宫易的话令胡老板微微安心。
“当然是因为我很厉害啊!”南宫易很认真地说。
胡利晋翻了翻白眼,没见过这样子自夸的。
“你是挺厉害的!”胡老板点点头笑道。
花篱看胡老板完全没有责怪南宫易的意思,感觉自己这个恶人当得简直莫名其妙。
既然恶人当定了,花篱也就不怕更得罪人了,指着南宫易说:“他说你刚才准备要放我们的血,是不是真的?”
胡老板无奈地笑笑,从身前的小抽屉里取出两个采血器,“这是医院专用的一次性采血装置,抽不了多少血。”
“你们是我来锦城的五年中唯一识破我身份的人,如果不介意,可否听我讲个故事?”胡老板又恢复了一派高人的风姿,浅笑着望着花篱。
“好啊,我最喜欢听故事了。”花篱知道胡老板这是给她台阶下,免得她尴尬死,也不矫情,一屁股坐回了茶桌边。
胡老板换了一套茶具重新泡了茶,为花篱和南宫易各倒了一杯,然后在胡利晋的嚷嚷中也为他倒了一杯。
在茶香袅袅中,胡老板将故事娓娓道来……
原来在二十七年前,胡老板还是一只在天山雪域独自修炼的灵雪狐。妖族修炼到一定程度之后会选择化形为万物之灵的人类,但在化形的过程中必然会遭受到天谴,如果能扛过天谴,则化形成功,如果扛不过,则身死道消。
灵雪狐在那个盛夏的夜晚攀上了雪山之颠,引来了命中注定的天雷,拼尽全力扛过雷电之后,它已经浑身焦黑,奄奄一息。
天雷过后,盛夏的雪山之巅,奇异地下起了雪,失去了一身漂亮毛发,也暂时失去所有灵力的灵雪狐躺在雪原上,明知道不站起来就会被雪掩埋掉,但它站不起来,它甚至没办法睁开眼睛。
它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一点一点变得僵硬,心跳也变得越来越弱,意识也在慢慢飘远。它从没想过,拼尽一切扛过了天谴,却扛不过化形之前的一场小雪。
正当它觉得自己快要死了的时候,一双柔软的小手将它抱了起来,爱怜地将它抱在了怀中。
“爹,娘,快来,小狐狸快要死了——”一个脆脆嫩嫩的声音就这么传入它的耳中。
紧接着,它被一双温暖的大手接了过去,再接着,它被裹进了厚实的皮毛里。
再次醒来的时候,它还是躺地雪原上,如果不是身上还裹着厚实的羊绒披风,还有口中残留的血腥味,它一定以为自己发生了幻觉。
它依稀记得,当它快要失去意识时,一只小手伸了过来,温热的血从一只软嫩的手指流进了它的口中,那血,似乎有着神奇的力量,将它从濒死的边缘拉了回来。
在霞光万丈的雪山之巅,恢复灵力的它完美地化成了一个三岁的人类小童。
三天后,离雪山最近的一个村子外,“倒”下了一个只裹着一件披风的小男孩。纯朴的村民虽然觉得这孩子出现得有些古怪,但还是好心地将他带回了村子。
灵雪狐化成的小男孩在村子里住了半年,完全掌握了人类的语言之后便离开了。
在人类的世界里又游荡两年多后,他遇到了一个影响了他整个人生的人,那人一眼便认出了他的真身,却一点不介意,反而把他带在身边用心教导,使他完全融入了人类的世界中。
他敬他为师,尊他为父,但他却不能陪他多久,待他像普通的孩子一样长到十六岁的时候,那个慈祥的老人去世了。
老人的离去让他伤感了许久,但生活还得继续,他继续在人世游荡,凭着从老人身上学到的中草药知识,他意外地结识了一个中医大家,并且跟他学了一身好医术,然后便有了他的第一间凉茶铺子。之后的十多年,他在全国各地开了近二十家凉茶铺子,但每一家都是做了半年不到,打开了市场之后他便寻了合适的人转了出去,尽管如此,那些只有几个简单药方支撑的凉茶铺子现在都闯出了名气。而后,他来了锦城,开了现在的这家凉茶铺子。
在很早开始,他便开始寻找那救了他性命的一家三口,但一直没有消息。
来到锦城之后,不知为何,他在冥冥中感应到将会与恩人相遇此城,于是便一直住了下来,只可惜他连恩人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,唯一的印象只有那孩子脆嫩的声音以及醒来之后口中奇异的血腥味。
这么多年过去,孩子的声音肯定已经无法辨认,唯有那鲜血的味道不会变。所以这些年,他一旦遇到可能是那孩子的人,不管男女,都会想办法弄到一点血来辨认。只可惜五年过去,恩人的线索没找到,倒是成就了这间凉茶铺子。
“……这就,完了?”
胡老板讲完了故事,好一会儿花篱才愣愣地说。
“完了!”胡老板放下喝干了的茶杯,微笑着说。
“我觉得你脑子有问题!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你想凭着那个小孩的血的味道来找到人家,根本就是异想天开,全天下这么多人,你有本事每个人老抽一管血来试试。”
“并不用每个人都抽的,虽然那时候我快死了,可那孩子身上有一股很特殊的气息,这些年,我一共遇到过三十多个拥有类追诉气息的人,只可惜,他们都不是那小孩。”
“所以,你还是会继续找下去?”
“嗯,直到我再也找不动为止。”
“你是不是傻呀?人家帮你肯定也没想过要你回报,你这么为难自己图个什么劲?见着了又能怎么样?你准备做人家的跟班?”
“我也不知道自己图的是什么,只是觉得,如果不能找到他(她)说声谢谢,我的心永远不会安宁。”
“你还真是一只死心眼的妖,相比起人类一些完全不知感恩为何物的白眼狼,你真是蠢得有些可爱。”花篱扯了扯嘴角,“所以,我和南宫就是有着和你恩人类似气息的人?而你,如果不抽一点我们的血出来看看,肯定不会安心的对不对?”
“的确是这样。”
“既然这样,那我就自我牺牲一下好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