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1章:一剑,光寒九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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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莎莎再见到李丰时,尿了裤子的梅旬一腰间已经围上了李丰的外套。
虽然是夏天,但山里温度低,而且虫蚊多,穿件外套是没错的。
梅旬一的脸色很是不好看。她可没有董莎莎那么心软,不知道在心里把李丰骂了多少遍。
这个混蛋家伙,明明知道七彩毛毛虫的那些弱点,却偏偏非要看她出相,这难道不可恨吗?
要不知道昨日见到李丰一指一掌灭掉双面人的情景,她是真想跟这个家伙拼了命。
对于两人同时出现,董莎莎的态度很不好,嘲讽了一句:“师父,这么快就完了?也太快了吧。”
至于李丰的衣服为什么会跑到梅旬一身上,显然是没必要问了。
李丰没好气的说了一句,“再敢废话,我让你把这只毛毛虫吃了。”
别看那只七彩毛毛虫小,却是凶的紧,还张开嘴露出獠牙想要咬人呢。可李丰哪会给它机会,一脚将其踩了个粉碎。
看着血肉模糊一片的七彩毛毛虫,李丰笑着问董莎莎,“怎么?要尝尝吗?”
董莎莎不敢说话,只是想想都恶心啊。
“师父,咱们这都走了几个小时了,再走下去不会迷路吧?”
董莎莎开始怀疑李丰的可靠性起来。
李丰在董莎莎屁股上轻轻踢了一下,“我有你这么笨吗?再往前走五百米会有一个山谷,那里就是我们要找的地方了。”
董莎莎将信将疑,再往前走五百米,只少不多,真的出现了一个山谷。
心中不由得对李丰更加佩服起来,连这都能知道,他是移动雷达吗?
其实李丰也和雷达差不多了。如今以他的神识,方圆五百米之内的事物尽收眼底,就是一直苍蝇也难逃他的视线。更何况,这里他已经来过一次了呢!
山谷倒没什么奇怪的,可李丰走到谷口却停住了脚步,对身后的梅旬一说道:“你先进去。”
只要不傻,都会明白李丰的意思,这是让她去趟雷呢!
梅旬一自然也明白,可她选择了装作不明白。
“我不去,我腿疼,肚子也疼,浑身都疼。”
这女人耍起赖也没谁了。可李丰不吃她这一套,狠声说道,“这里面就算有危险也不过就是一些人不人鬼不鬼的修鬼者而已,你哪怕是死也可以死一个痛苦。但你若是不去,相信我,我会让你死的比七彩毛毛虫的毒更惨。”
梅旬一的脸色瞬间煞白了起来。
她就知道这家伙的心是黑的,让她跟来想必也就是这个目的。
这次就连心善的董莎莎都没说什么,她知道,梅旬一若是不去,趟雷的恐怕就是她了。
“去就去,我要是死了,做鬼也不会饶了你。”
梅旬一恨恨的道。
虽然只与李丰相处的一会儿,但他对这个少年可是恨到了骨子里。她从来没有这么恨过一个人。如果有机会,她一定也要让李丰尝尝裸吊的滋味。
梅旬一从腰间抽出一把软剑拿在手里,小心翼翼的走入了山谷。
看着梅旬一走远,姜大师小心的问了一句,“仙师,她是七大武宗的人,若是死在这里的话,会不会有麻烦?”
李丰轻笑一声,不屑的说道:“会有什么麻烦,区区七大武宗我还不放在眼里。难道你真觉得这个女人一路跟过来只是为了查探我的身份?”
“难道你觉得她若是没有任何目的,会这么轻易的走入这可能凶险重重的山谷?”
姜大师仿佛明白了些什么。
就在这时,山谷里传来一声尖叫。
梅旬一提着软剑,以风一般的速度从山谷内冲了出来。在她的身后显然跟着一群狼,但这狼并非一般的狼,因为它有两个头!
梅旬一怎么说也是内气大成者,而且出自七大武宗,实力自然不容小觑。只见她手舞软剑,边打边退,空中似有桃花朵朵盛开,鲜艳的美丽。
只不过,那非真正的桃花,那是血花。
别看梅旬一被李丰压得死死的,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,但对付起那些凶神恶煞的双头狼起来,却是出手狠辣,一套行云流水的剑法硬是让那些双头狼始终靠近不得。
但是呢,双头狼的数量太多了。梅旬一不过是内气大成,很快内气便消耗大半,应付起来也逐渐吃力。
“仙师,我们出手吗?”姜大师问。
李丰看了一眼董莎莎,懒洋洋的说道:“虾条,你去。”
“啊?”
光是看着那些双头狼就已经双腿发软的董莎莎,听到李丰这句话,脸色那叫一个惨白。
“没得商量,你连人都杀过,区区几只狼怕什么。”李丰再道。
董莎莎苦着一张脸,她知道凡是李丰强调两遍的事情,那就是真的没得商量了。她又不是陈潇瞳,凭什么跟李丰讨价还价呢。
董莎莎刚走过去便被一只双头狼扑倒在地,张开血喷大口便咬了下去。若不是一旁的梅旬一出手相救,她那颗小头怕是要当场如西瓜般被饿鬼一口咬烂。
董莎莎呆住了,她是真的害怕,手抖的都提不起剑。
姜大师也为董莎莎捏了一把汗,他看了一眼李丰,小心翼翼的问:“仙师,以仙姑的实力恐怕……”
李丰将左手已经准备释放出来的灵元又收了回去,他道:“虾条的实力够了,但只有力量远远不行,她还要懂得如何运用这股力量。一把再锋利的剑,若是不敢用它拿来杀人,要它何用?”
姜大师不再说话。
他知道李丰不是狠心之人,所做的这一切都只是为了那位徒弟好罢了。
在这世上若想不被人欺负,首先要有力量,然后用勇气提剑杀人。第一个条件李丰给了董莎莎,第二个,她必须自己去完成。
李丰最多也只能做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罢了。
其实以董莎莎的资质,若不是因为可怜她,李丰怎么也不会收她为弟子。
太操心了!
董莎莎是吃过苦的,她所遭受的痛苦是一般人想都想不到的。所以这也奠定了她有一颗坚强的心。
这些日子,在李丰的保护下,只不过那颗坚强的心有些软化了而已。
以前所受的种种的在她脑海里闪过。
她想起当初为了给弟弟买一块披萨而傻傻的献出了自己的第一次,然后又为了给爸妈换来工作,她再次出卖自己。就这样,一次又一次。
家庭是越来越富裕,可她却也无抬头之日。
她在外面被人骂作小三,在家也要被说成婊子。
难道她想吗?
她不想。
她所做的一切从来都没有一次为自己的。
可她依旧被所有人所嫌弃。
这个世界都将她抛弃了。她还有什么可仁慈的呢?
现在她与以前不同了。她不仅有了力量,手中还有剑。那个少年曾经说过:
“在这世上,不管是人,是神,是鬼,我李丰的弟子,谁都欺负不得。谁若敢再碰你一下,为师给你一剑,斩了便是!”
董莎莎出剑了。一剑,光寒九州!
董莎莎再见到李丰时,尿了裤子的梅旬一腰间已经围上了李丰的外套。
虽然是夏天,但山里温度低,而且虫蚊多,穿件外套是没错的。
梅旬一的脸色很是不好看。她可没有董莎莎那么心软,不知道在心里把李丰骂了多少遍。
这个混蛋家伙,明明知道七彩毛毛虫的那些弱点,却偏偏非要看她出相,这难道不可恨吗?
要不知道昨日见到李丰一指一掌灭掉双面人的情景,她是真想跟这个家伙拼了命。
对于两人同时出现,董莎莎的态度很不好,嘲讽了一句:“师父,这么快就完了?也太快了吧。”
至于李丰的衣服为什么会跑到梅旬一身上,显然是没必要问了。
李丰没好气的说了一句,“再敢废话,我让你把这只毛毛虫吃了。”
别看那只七彩毛毛虫小,却是凶的紧,还张开嘴露出獠牙想要咬人呢。可李丰哪会给它机会,一脚将其踩了个粉碎。
看着血肉模糊一片的七彩毛毛虫,李丰笑着问董莎莎,“怎么?要尝尝吗?”
董莎莎不敢说话,只是想想都恶心啊。
“师父,咱们这都走了几个小时了,再走下去不会迷路吧?”
董莎莎开始怀疑李丰的可靠性起来。
李丰在董莎莎屁股上轻轻踢了一下,“我有你这么笨吗?再往前走五百米会有一个山谷,那里就是我们要找的地方了。”
董莎莎将信将疑,再往前走五百米,只少不多,真的出现了一个山谷。
心中不由得对李丰更加佩服起来,连这都能知道,他是移动雷达吗?
其实李丰也和雷达差不多了。如今以他的神识,方圆五百米之内的事物尽收眼底,就是一直苍蝇也难逃他的视线。更何况,这里他已经来过一次了呢!
山谷倒没什么奇怪的,可李丰走到谷口却停住了脚步,对身后的梅旬一说道:“你先进去。”
只要不傻,都会明白李丰的意思,这是让她去趟雷呢!
梅旬一自然也明白,可她选择了装作不明白。
“我不去,我腿疼,肚子也疼,浑身都疼。”
这女人耍起赖也没谁了。可李丰不吃她这一套,狠声说道,“这里面就算有危险也不过就是一些人不人鬼不鬼的修鬼者而已,你哪怕是死也可以死一个痛苦。但你若是不去,相信我,我会让你死的比七彩毛毛虫的毒更惨。”
梅旬一的脸色瞬间煞白了起来。
她就知道这家伙的心是黑的,让她跟来想必也就是这个目的。
这次就连心善的董莎莎都没说什么,她知道,梅旬一若是不去,趟雷的恐怕就是她了。
“去就去,我要是死了,做鬼也不会饶了你。”
梅旬一恨恨的道。
虽然只与李丰相处的一会儿,但他对这个少年可是恨到了骨子里。她从来没有这么恨过一个人。如果有机会,她一定也要让李丰尝尝裸吊的滋味。
梅旬一从腰间抽出一把软剑拿在手里,小心翼翼的走入了山谷。
看着梅旬一走远,姜大师小心的问了一句,“仙师,她是七大武宗的人,若是死在这里的话,会不会有麻烦?”
李丰轻笑一声,不屑的说道:“会有什么麻烦,区区七大武宗我还不放在眼里。难道你真觉得这个女人一路跟过来只是为了查探我的身份?”
“难道你觉得她若是没有任何目的,会这么轻易的走入这可能凶险重重的山谷?”
姜大师仿佛明白了些什么。
就在这时,山谷里传来一声尖叫。
梅旬一提着软剑,以风一般的速度从山谷内冲了出来。在她的身后显然跟着一群狼,但这狼并非一般的狼,因为它有两个头!
梅旬一怎么说也是内气大成者,而且出自七大武宗,实力自然不容小觑。只见她手舞软剑,边打边退,空中似有桃花朵朵盛开,鲜艳的美丽。
只不过,那非真正的桃花,那是血花。
别看梅旬一被李丰压得死死的,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,但对付起那些凶神恶煞的双头狼起来,却是出手狠辣,一套行云流水的剑法硬是让那些双头狼始终靠近不得。
但是呢,双头狼的数量太多了。梅旬一不过是内气大成,很快内气便消耗大半,应付起来也逐渐吃力。
“仙师,我们出手吗?”姜大师问。
李丰看了一眼董莎莎,懒洋洋的说道:“虾条,你去。”
“啊?”
光是看着那些双头狼就已经双腿发软的董莎莎,听到李丰这句话,脸色那叫一个惨白。
“没得商量,你连人都杀过,区区几只狼怕什么。”李丰再道。
董莎莎苦着一张脸,她知道凡是李丰强调两遍的事情,那就是真的没得商量了。她又不是陈潇瞳,凭什么跟李丰讨价还价呢。
董莎莎刚走过去便被一只双头狼扑倒在地,张开血喷大口便咬了下去。若不是一旁的梅旬一出手相救,她那颗小头怕是要当场如西瓜般被饿鬼一口咬烂。
董莎莎呆住了,她是真的害怕,手抖的都提不起剑。
姜大师也为董莎莎捏了一把汗,他看了一眼李丰,小心翼翼的问:“仙师,以仙姑的实力恐怕……”
李丰将左手已经准备释放出来的灵元又收了回去,他道:“虾条的实力够了,但只有力量远远不行,她还要懂得如何运用这股力量。一把再锋利的剑,若是不敢用它拿来杀人,要它何用?”
姜大师不再说话。
他知道李丰不是狠心之人,所做的这一切都只是为了那位徒弟好罢了。
在这世上若想不被人欺负,首先要有力量,然后用勇气提剑杀人。第一个条件李丰给了董莎莎,第二个,她必须自己去完成。
李丰最多也只能做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罢了。
其实以董莎莎的资质,若不是因为可怜她,李丰怎么也不会收她为弟子。
太操心了!
董莎莎是吃过苦的,她所遭受的痛苦是一般人想都想不到的。所以这也奠定了她有一颗坚强的心。
这些日子,在李丰的保护下,只不过那颗坚强的心有些软化了而已。
以前所受的种种的在她脑海里闪过。
她想起当初为了给弟弟买一块披萨而傻傻的献出了自己的第一次,然后又为了给爸妈换来工作,她再次出卖自己。就这样,一次又一次。
家庭是越来越富裕,可她却也无抬头之日。
她在外面被人骂作小三,在家也要被说成婊子。
难道她想吗?
她不想。
她所做的一切从来都没有一次为自己的。
可她依旧被所有人所嫌弃。
这个世界都将她抛弃了。她还有什么可仁慈的呢?
现在她与以前不同了。她不仅有了力量,手中还有剑。那个少年曾经说过:
“在这世上,不管是人,是神,是鬼,我李丰的弟子,谁都欺负不得。谁若敢再碰你一下,为师给你一剑,斩了便是!”
董莎莎出剑了。一剑,光寒九州!